四轮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

来源:    时间:2017-12-06 13:12:20 作者: 电动观光车    

根据《国家车使用管理规定》文件内容,结合实际情况,对巡逻工作的纪律要求的明确,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社区车使用和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,以下是管理规定:

电动巡逻车使用管理规定

 

一、管理规定
 
1、电动巡逻车有指定负责使用和管理,
2、本巡逻车遵循专车专用、专人专驾、安全运行的原则,严格管理车。
3、巡逻车的日常保养,维修,加油等事项由指定负责人办理。
4、全体治安人员积极配合调度使用车。

 

二、车辆管理规定


(一)、使用规定
1、指定人员才能驾驶,且有驾驶执照。
2、使用车必须向指定人员申请或者审批才能使用。
3、驾驶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。
4、面对突发事故第一时间启动警报器,并且第一时间达到现场  。
5、在处理事故时,巡逻车应该停靠在安全的位置,人走车熄,钥匙随时携带。锁住刹车,关闭门窗。

(二)、管理规定
1、未经指定的人员严禁动用车;未经主管领导或综治办主任同意严禁将车开出;
2、暂停使用时,车必须停在办事处车库内;外出或巡逻过程中严禁随意带人载物。


(三)、车载器具使用规定
巡逻时一般应开启车顶灯;无紧急情况时严禁使用警报器;无业务需要不得随意使用喊话器。


(四)、维护保养规定
使用前要对巡逻车进行全面检查,有疑问或者故障要及时反馈给维修人员或者相关技术人员,对车辆进行及时的清洁、保养。每天做好维护记录。

 

三、注意事项


1、在巡逻或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的,按法定程序处理。

 2、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自负,并全额赔偿事故损失。人为损坏,除全额赔偿维修费外,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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